所属类别:养老保险(09)
1、没有工作单位的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和灵活就业人员可按个体人员身份参保,直接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齐全一个工作日即可办完。 2、具有长春市城镇非农业户口并在城镇居住的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城镇居民、因投奔子女户口从外地迁入市区的老人(迁入时间满两年)、在城区内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在法定工作年龄范围内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城区内外来从事个体经营人员(在法定工作年龄范围内)、没有参加新农合的城镇被征地农民等都可以以单位、家庭为单位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到户口所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领取并填写《长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家庭参保登记表》,并将填写完的《长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家庭参保登记表》和相关资料到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申请参保登记;参保登记后,持缴费通知单,到就近的商业银行填写委托缴费协议书并缴纳医保费,一个参保家庭办理一个缴费存折,参保成员同时缴费,发生欠费时同时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初次参保的还需同时缴纳医疗保险卡工本费。享受政府缴费补贴居民须持相关证明和材料,按有关规定办理。参保家庭在缴费一个月后,持缴费存折 到户口所在社区领取医疗保险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