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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启动
来源:养老保险处    作者:    时间:2008-06-18 【字体:  】 【关闭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要求,落实2008年省委1号文件工作目标,探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我省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在不断完善多层次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模式、措施和手段等方面不断创新,取得了新成果。在省和延边州劳动保障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和龙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和《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于近日出台,并启动试点,我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项工作已列入今年省委的民生重点工作目标之一。作为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的重要制度安排,国家出台了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将其作为今后土地征用的前置条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根据我省目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社会保障需求的实际,着眼长远、立足当前,建立了农村居民、村集体、政府共同合理负担的养老保险资金筹集模式,确定了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保障水平,采取了社会统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基金保障措施,为制度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效的保障,对实现养老保险由城市向农村延伸,保障对象由城市居民扩展到农村居民,解决农民老有所养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