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
一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通过加大对各地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指导和推动,切实落实国家和省政府社会保障资金不落实不允许征地的有关要求,督促各地建立出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截至目前,全省已有31个市、县出台了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已将2.5万人纳入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范围。
二是部分县市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为加快我省农村养老保险改革,在省厅的指导下,部分县市进行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延边州和龙市启动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通化市东昌区实施了农民和村干部养老保险补贴。各地在农村养老保险方面进行的有益探索,将为未来我省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积累实践经验。
三是深入开展基本医疗保险“百日攻坚”活动。我省是国务院确定的、唯一一个以省为单位进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省份。结合我省实际,今年年初我省确立了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均达到450万人,医保试点工作和参保扩面任务双推进的任务指标。4月份,我省召开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启动大会,并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医疗保险进万家”的主题宣传活动,均取得了明显成效。当前,全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百日攻坚”活动正在深入开展,活动时间从2008年6月20日至2008年9月30日。活动期间,通过开展以“医疗保险进万家”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召开全省现场推进会议和加强医保业务人员培训等措施,力求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扩大社会影响,全面推进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健康、有序、均衡发展,确保“双450”扩面任务如期完成,高标准完成全省试点任务。
四是失业保险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初步建立。经省政府省长办公会研究通过,新修订的《吉林省失业保险办法》于5月12日正式颁布实施,这标志着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初步建立。同时,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我厅近期拟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吉林省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工作指导意见》,力争年底前,在具备条件的市州,失业保险基金由县级统筹提高到市级统筹层次,进一步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
五是进一步以农民工和有雇工个体工商户为重点推动工伤保险参保扩面。今年是《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5月份,我们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以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平安计划”和有雇工个体工商户参保为重点的工作保险宣传咨询活动,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的社会影响,提高用人单位和职工工伤保险意识。同时,我们依据有关规定,要求全省各统筹地区及时出台政策,调整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和生活护理费的支付标准。目前,大部分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均得到一定程度提高。
四、劳动关系调整进一步向法制化轨道迈进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为我们依法调处劳动关系,更好地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制度保障。上半年,我省在劳动关系调整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6月30日至7月5日,省人大组成三个执法检查组,由省人大常委会三位副主任亲自带队对长春、四平、松原、白城、通化和白山等六个地区30多家企业、20多个社区开展了“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活动。通过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对我省实施“一法一条例”的总体情况感到满意。上半年我省在协调劳动关系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筹备召开了全国劳动关系工作座谈会暨基层建设经验交流会。4月末,全国劳动关系工作座谈会暨基层建设经验交流会在我省召开。我省在会上介绍了相关工作的经验做法,并得到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充分肯定,认为我省依托现有基层劳动保障机构搭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平台、通过政府出资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组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从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入手推进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开展,在基层初步形成了就业、劳动关系、社会保障三大板块协调发展的局面。
二是集中开展“春暖行动”,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结合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和《吉林省劳动合同条例》,我们利用5至6月两个月时间,以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为重点,在全省集中开展了“春暖行动”。期间,通过开展“春暖行动”宣传周、宣传日活动和“送法进企业”等活动,采取广泛宣传、主动服务、执法检查等措施,有效地推动了以建筑业、制造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等行业企业为重点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是及时发布了吉林省2008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6月份,发布了全省2008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其中线、上线和下线分别是货币平均工资比上年增长14%、19%和9%,较2007年分别提高了1个百分点。
四是发布了2007年吉林省部分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在对全省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等十三个国民经济行业的754户企业人工成本构成情况进行抽样调查的基础上,经过科学的整理分析和测算,于6月中旬发布了2007年吉林省十三个行业企业人工成本情况,发布的企业人工成本信息比2006年增加了5个行业。通过发布的人工成本信息,可指导企业进一步解决好在职工教育、劳动保护费用占人工成本比例较低等方面的问题,平衡费用支出比例。
[崔力夫]
五、以对口就业援助为重点,积极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5.12汶川地震以来,我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要求,立足部门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抗震救灾相关工作。一是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为灾区在我省务工的农民工提供有效援助。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组织人力走访相关企业和工地,较短时间内掌握了灾区籍农民工的有关情况。在我省务工的四川及甘肃籍农民工约4800人(其中四川重灾区农民工765人),目前除部分人员返乡救灾外,继续留在我省务工的灾区农民工约3000人。我厅先后三次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积极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川籍农民工工作,切实做到:对有返乡意愿的农民工提供交通便利,并一次性结清农民工工资;对继续坚守工作岗位的灾区农民工,协调用工单位改变年底结账的办法,改为按月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在生产生活各个方面,予以关怀照顾。二是针对抗震救灾工作成立专门机构。成立了以骆德春厅长为组长的“对口就业援助工作领导小组”,并在省就业服务局设立办公室,统一领导和协调对口支援相关事宜。三是派遣先期工作组与对口支援县(黑水县)劳动保障部门进行面对面对接。6月25日,我厅对口就业援助先期工作组到灾区与黑水县劳动保障部门当面接洽,协商并交换就业援助有关意见。四是为灾区收集并提供岗位信息。在较短时间内,全省共有6个市州,为灾区提供97户企业的2600多个岗位信息。目前,黑水县劳动保障部门正在根据岗位信息情况在当地组织招聘。五是与四川省签订了对口就业援助协议。6月30日,在国务院召开的地震灾区恢复工业生产和扩大就业座谈会上,我省与四川省签订了对口就业援助协议。
当前,抗震救灾正在逐步过渡到灾后重建阶段,下步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将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抓紧精选待遇较好且条件适合灾区劳动者的岗位信息。在前一阶段为黑水县初步提供2600个岗位信息的基础上,再精选出1000个以上岗位信息。这些岗位每月工资待遇均在1000元以上,并由企业提供食宿。近日,我省精选的有关岗位信息将及时传递给四川省、阿坝州及黑水县劳动保障部门。二是抓紧做好接收500名灾区劳动者转移就业的各项准备工作。拟采取多种形式,接收灾区转移就业的劳动者,并制定鼓励用人单位招用灾区劳动者的相关政策,包括单程路费补贴、技能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近期,拟由厅领导带队组织有关用人单位到黑水县招聘、接收灾区劳动者来我省务工。将灾区转移就业劳动者纳入我省“春风工程”培训计划,实行先培训后上岗,边培训边上岗的办法。争取在9月底前实现灾区劳动者向我省转移就业500人的目标任务。三是配合四川省劳动保障部门,帮助指导黑水县实现2000名灾区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重点结合我省对口支援黑水县相关援建项目的实施和黑水县扩大就业的需要,及时向黑水县劳动保障部门通报有关用工信息,通过招聘、技能培训等方式,帮助灾区劳动者实现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六、12333服务热线服务民生成效显著
我省12333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热线于2007年7月19日正式开通。热线开通一年来,全体咨询服务人员以倾听民意、服务民生为宗旨,通过咨询员人工服务和全天候自动语音服务向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咨询服务。短短一年时间里,12333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热线共受理电话咨询20多万人次,12333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网的总访问量也达到20万人次。
为了让广大群众近距离地了解劳动保障工作,省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还先后多次组织开展了“12333热线进社区”活动和吉林广播电台政行风热线节目现场答疑活动。劳动保障部门通过12333 “一网一号”,构筑出一个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型咨询服务体系,受到了全省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全省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积极参与其中,在服务民生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党和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
[崔力夫]
七、全省人力资源供求总体情况
一季度,在我省各级人力资源市场登记的需求总人数为24.4万人,较上季增加2.2万人,较去年同期增加1.9万人;求职总人数为30.8万人,较上季增加2.1万人,较去年同期增加4万人;求人倍率为0.79,较上季增加了0.02。数据表明本季度求职和用工登记的人员数量较上个季度和去年同期均有所增加。
需求大于求职的前十个职业依次是:推销展销人员,餐厅服务员,保育、家庭服务员,机械冷加工工,旅游浏览场所服务员,部门经理及管理人员,收银员,机械热加工工,护理人员,保险业务人员。
需求小于求职的前十个职业依次是:体力工人,装饰、装修工,行政事务人员,营业人员,机动车驾驶员,财会人员,物业管理人员,中餐烹饪人员,环境卫生人员,保管人员。
今年上半年全省劳动保障工作情况就简要向大家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