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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三个创新”积极开展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来源:珲春市劳动争议仲裁办    作者:白国惠    时间:2008-08-18 【字体:  】 【关闭
 一是创新形式,积极宣传政策法规。借助《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吉林省劳动合同条例》颁布实施的有利契机,组织市内各企事业单位举办了“三法一条例”学习班,目前已举办培训班3期,培训人数达到400多人。还编制了25万字的《最新实用劳动保障政策法规汇编》一书,发放到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对用人单位处理好劳动关系起到了指导性作用。二是创新工作方法,热情接待信访。积极做好来访群众的接待,对每一位来访群众都力求做“一张笑脸迎进门,一句问候暖人心,一杯热茶递上手,一把椅子显真情”。到6月底,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咨询315人次,基本上做到了让来访群众“焦虑疑惑而来,释疑满意而归”,使矛盾得到了及时化解。三是创新工作思路,积极调解争议。为了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处理,并本着调解为主的原则,尽最大努力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于一些特殊的案件特事特办,特别是为四川灾区农民工追讨拖欠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共计7万多元,得到了社会的好评。目前,共受理各类劳动争议仲裁案件81件,立案81件,结案75件,涉案人员达81名,涉案金额238万元,立案数量比去年同期增长188.4%,其中调解结案65件,调解率为80%。 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