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劳动保障厅 2008年8月2日)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办发〔2007〕13号),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首届吉林技能大奖、吉林省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以下简称评选表彰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人才强省战略为指导,紧紧围绕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和构建和谐吉林中心任务,通过本次评选表彰活动,进一步提升我省技能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培养造就一批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的高技能人才。 二、申报条件和评选程序 (一)申报条件。 本次评选表彰吉林技能大奖10名,吉林省技术能手50名。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吉林技能大奖申报条件。凡在吉林省境内、遵纪守法、获得过省级(行业)以上技术能手称号、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同等资格)一线生产岗位的中国公民,具备下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参加吉林技能大奖的评选: 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总结出独特的操作技术方法,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了某种绝招绝技,并在带徒传艺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在国际国内产生重要影响的;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的。 2.吉林省技术能手申报条件。凡在吉林省境内、遵纪守法、获得过市(州)级以上技术能手称号,且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同等资格)一线生产岗位的中国公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参加吉林省技术能手的评选: 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较高技艺,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具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二)评选程序。 1.申报步骤。中省直企业,可直接向吉林省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申报;市(州)、县(市)所属企业向市州级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经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吉林省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申报资料。《吉林技能大奖申报表》、《吉林省技术能手申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候选人技术技能水平、主要技术成果证明材料1份;1500字的事迹材料和500字的简要事迹材料各1份;市州劳动保障局、中省直企业推荐函1份。 3.组织评审。本次评选表彰实行省、市(州)两级评选制。吉林省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次吉林技能大奖和吉林省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工作;市(州)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市(州)的吉林技能大奖、吉林省技术能手候选人的初评和推荐工作;中省直企业负责本单位申报人员的初评和推荐工作。 4.评审认定。首届吉林技能大奖和吉林省技术能手由“吉林省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 三、名额分配 为详细掌握高技能人才的分布及结构状况,各地可不受名额限制,根据评选标准将所有具备条件的候选人排序后,向吉林省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推荐。 四、表彰奖励办法 (一)对于10名首届吉林技能大奖获得者,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一次性奖励每人3000元。 (二)对于50名吉林省技术能手获得者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一次性奖励每人2000元。 五、时间安排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筹备阶段(8月上旬)。制定下发《首届吉林技能大奖、吉林省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实施方案》,指导各地工作。 (二)评选推荐阶段(8月中旬至9月中旬)。各地开展评选、推荐工作。经评选后,将符合条件候选人推荐至吉林省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三)评选表彰阶段(9月下旬)。吉林省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选,评选出10名吉林技能大奖和50名吉林省技术能手。 六、组织机构 吉林省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组织领导。吉林省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劳动保障厅,具体负责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组织实施。吉林省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及吉林省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名单附后(附件1)。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做好工作。各市州、中省直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表彰活动,做好各项组织工作。 (二)建立公示制度。各地要将候选人的相关资料,在当地媒体上进行合法有效地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三)严格程序,严格要求。各单位申报时要严格按照程序,认真、真实地填写相关资料及证明材料,严禁弄虚作假。 附件: 1.吉林省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及吉林省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名单 2.《吉林技能大奖申报表》、《吉林省技术能手申报表》(可登录“http:ldbzt.jl.gov.cn/”网站,在“公告栏”内下载) 附件1 吉林省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金振吉 副省长 副主任:张大松 副秘书长 骆德春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成 员:左淑霞 驻省劳动保障厅纪检组长、监察专员 叶志刚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杨汝涛 省人事厅副厅长 高 壮 省财政厅副厅长 吉林省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左淑霞 驻省劳动保障厅纪检组长、监察专员 成 员:王贵金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培训处处长 王云桥 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处长 曹 军 省人事厅专业技术处处长 刘晓峰 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处长 附件2 吉林技能大奖申报表 姓名 单位 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1.本表供申报吉林技能大奖使用,填写内容应经人事组织审核认可。 2.一律用电脑A4纸单面打印,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清楚。 3.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4.此表需候选人所在单位加盖骑缝章。 5.表格中涉及证明人或证明材料的,请填写证明人的姓名(如本单位人事部门的负责人)或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姓 名 | | 性 别 | | 照 片 | 出生日期 | | 民 族 | | 政治面貌 | | 文化程度 | | 职业(工种)名称 | | 技能水平 | | 参加工作时间 | | 从事本职业(工种)时间 | | 邮政编码 | | 工作单位 | | 身份证号码 | | 通讯地址 | | 联系电话(座机) | | 手机 | | 电子邮箱 | | 主 要 经 历 | 起止时间 | 在何单位学习、工作 | 证明人 | | | | | |
项 目 | 内 容 | 证明人或 证明材料 | 获得国家 | 专利情况 | | | 荣获省部级以上 | 科技进步奖情况 | | | 技术革新 | 情况 | | | 其他绝招绝技 | 或突出贡献 | | | 职业技能竞赛 | 获 奖 情 况 | | |
项 目 | 内 容 | 证明人或 证明材料 | 曾获得的 | 荣誉称号 | | | 其 他 获 奖 情 况 | | |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 正面: | 背面: |
本人所在单位 | 推 荐 意 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市州劳动保障部门 | 推荐意见 | &nb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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